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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路径探索

来源:国脉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 欧轩琦

推动传统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逐步演进的发展过程。本文在分析现阶段融合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制约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问题,进而提出促进双方深度融合的建议。

一、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现状


数字经济是以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为载体,利用数字技术手段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兴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是典型的“融合性经济”,通过为实体经济创造高质量的发展新机遇,成为当下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的重要抓手。整体上看,数字经济的发展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数字产业化,即数字产业部门通过对外输出技术产品及相关服务(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而实现的增值活动;另一方面是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部门将各种数字技术与实际生产相结合而实现的效率提升及产出增加。其中,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驱动力,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实现价值创造的落脚点。
数字产业化以“互联网+”为源动力。互联网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服务模式,在发展初期通过提供多元化的基础服务(如生活服务、娱乐等)吸引了大量的日活用户,借助用户画像形成一个个可标签化的垂直细分消费群体。随着网络直播、共享经济的出现,需求侧的数字营销模式不断升级,对供给侧产品供应的数量、质量以及研发速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如果仅凭单一企业的资源和能力,难以及时响应所有消费者性化的动态需求。因而需要将这些需求开放给实体经济部门,在资源共享基础上建立多方合作的生态系统,实现跨界融合。互联网平台向IT企业开放自身的数字资源和连接场景,通过安全、标准、开放的API接口促进IT企业加快技术产品的迭代更新(各种应用程序APP),持续不断地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场景连接提供技术输出,为实体经济赋能、赋智,实现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协同升级。
产业数字化是传统产业利用数字技术对自身进行升级改造的过程,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主战场。随着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的过渡,当前的实体部门在数字化建设水平上呈现出较大差距,这一点可以通过建立数字化渗透率指标来具体分析。数字化渗透率通过测算实体部门利用数字技术创造的净增价值占净增价值总额的比重来衡量各部门产业数字化水平。从下图可以看出,三次产业的数字化水平在逐年提升,且发展不均衡的特征十分明显,整体表现为三产高于二产、二产高于一产的“逆向融合”。

图1 三次产业数字化渗透率(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0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
在第三产业中,零售、物流、金融、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部门由于能够直面需求侧的消费者,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碎片化传播形成病毒式营销,成为数字消费的领军者。下一阶段的融合发展重点将聚焦于数字技术与第二和第一产业的渗透融合,在供给侧打造由智能生产、数字孪生、协同制造、智慧管控构成的智能制造体系,逐渐补强供给侧数字化短板,最终形成需求侧与供给侧相互促进的趋势,实现由大规模生产转向大规模定制,由企业制造向社会化制造的过渡。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实体部门本身的数字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融合的效果。换而言之,“打铁还需自身硬”。实体经济唯有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才能真正与数字产业实现发展“共振”。


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瓶颈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促进了新旧动能转换,充分体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要求。然而,随着融合程度的不断深入,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在产业互联网建设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这一方面表现在目前国内大部分工业企业使用的PaaS平台无论是在整体式架构还是在微服务架构上都更加依赖于国外,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国内工业软件的研发设计能力难以跟上智能制造的升级需求。而作为工业软件在产业互联网阶段的最新形式,各类工业APP的国内供应严重不足,尤其缺少杀手级的工业APP。此外,在工业大数据分析方面也缺乏标准化、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数据分析解决方案开发周期长且扩展性差。这些技术短板使实体企业“上云”受制于人,不利于产业数字化的发展。
(二)数据壁垒成为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桎梏。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当前在数据确权、保护和交易规则上存在的制度性瓶颈限制了不同区域间的工业数据资源共享。其次,制造业涉及行业门类最广,不同生产部门在设备种类、工艺流程、关联部门、产品生命周期等方面千差万别,需要连接的主体异质性很强,造成不同部门间的数据标准不一,无法兼容,形成一个个“数据烟囱”。即使是对于一家企业而言,打通内部“壁垒”的成本较高。稍微大一些的制造业企业几乎都有几十套复杂的系统,而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的数据标准、数据库、用户界面,有着不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信息孤岛”林立。
(三)实体经济的重资产模式导致在数字化升级上的投资规模更大,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压力。数字消费平台凭借自身庞大的交易量和生态群体,具有轻资产、通用性较强和网络效应明显的特质。相比之下,接入工业云平台的各种设备的智能化升级需要巨额资本的持续投入。倘若实体经济企业盲目建系统、上设备,很容易陷入因固定资产投资大、财务费用高而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困境。

三、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议


针对融合发展中的困难,可进一步加强在技术合作攻关、数据标准制定、金融创新扶持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做好做足政策杠杆大文章,突破当前制约双方深化融合的“卡脖子”难题。在促进数字化发展中逐步培育数字经济新优势,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中国的建设。
(一)鼓励数字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头部企业展开深度合作,加大基础性、关键性数字技术的研发投入。顺应消费互联网的发展而崛起的一批中国互联网巨头拥有庞大的研发人员和成熟的研发团队,拥有大量的专利成果,在数字技术上处于国内甚至国际的领先水平。而头部实体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很多垂直场景形成了专业化生产优势。双方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形成数字技术研发与垂直场景应用的良性互动,在实际生产中完善对技术产品的迭代更新。特别是在核心技术研发上,应聚焦于PaaS操作系统、工业APP、机器视觉、知识图谱等“卡脖子”技术的国产化替代。
(二)依托龙头平台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法治建设和市场规则。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数据孤岛、数据垄断、数据滥用的问题,数据的有序流动不畅通,需要尽快针对数据收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立法,为产业互联网的数据赋能营造法制化的环境。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工业大数据标准研制,汇聚政产学研各方资源,针对的大数据共享、流通、治理、安全、应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数据质量、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关键标准研制。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典型企业的交流合作,总结优秀平台在统一数据标准方面的成功案例,并逐步试点推广,推进工业大数据标准的落地与应用。
(三)构建与平台成长特征相契合的多元化融资体系。首先,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是带动金融机构投资实体经济的“风向标”,有着“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顺应当前国家大力投资“新基建”的趋势,可针对产业互联网建设成立财政专项基金作为专门的信贷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授信额度。其次,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促进实体经济多渠道融资。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利用新三板、科创板实现挂牌交易,并充分利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此外,应努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在实体企业产业数字化过程中的应用,为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鼓足后劲。
(四)积极营造供需两侧协同升级的良好数字生态。产业互联网平台广泛收集市场主体或消费者的信息,并通过实时大数据分析提高生产服务的目标指向性,不断完善产品功能设计,建立敏捷的智能制造体系和智慧服务体系。同时,随着8K高清视频、AR/VR等数字媒体技术在数字营销中的应用,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被充分释放,提升了实体企业的市场感应力、需求捕捉力。供给侧一方面不断提高对需求侧的适配性,鼓励消费者参与产品生产流程来提升供给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需求侧的影响与引领,培育和创造新的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供给侧与需求侧快速响应的数字生态体系,在充分互动中实现更高水平的供求均衡,进而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和精准性,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责任编辑:烜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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