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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等,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三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给予了“气象新、面貌美、活力足、前景好”的高度评价。 农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省粮食总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430亿斤以上,粮食主产区地位进一步巩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严重冲击,生猪生产实现快速恢复,2020年末生猪存栏恢复到1569.9万头,出栏恢复到2218.3万头,继续位列全国第十位,生猪外调653万头,外调量持续稳定在全国前列。蔬菜面积产量稳步提升,设施蔬菜总面积86万亩,蔬菜年产量达到1834万吨,比2015年增长了39.8%。水果、茶叶、水产品、禽蛋、牛羊肉年产量分别达525.4万吨、8.0万吨、262.8万吨、61.2万吨、17.8万吨,与2015年相比均有不同幅度增长,“米袋子”“菜篮子”量足价稳,满足了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九大工程”和农产品加工“七大行动”,创新开展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着力打好龙头昂起、加工升级、产业融合“组合拳”,重点打造了稻米、生猪、水果、蔬菜、小龙虾等优势特色产业链,粮食、畜牧、水产、果蔬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茶叶、中药材、油茶均超百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900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20.7亿元,比2015年增加961.6亿元,增幅33.6%。 科技驱动能力持续攀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0.2%,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99%,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1.31%。智慧农业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实施,智慧农业“123+N”平台平稳运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入库生产经营主体7.6万余家,益农信息社14800家,覆盖全省近88%的行政村,数字农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1139元提高到2020年的16981元,年均增长率为8.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5年底的2.38∶1降至2020年底的2.27∶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省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十三五”的305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现行标准下281.6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井冈山市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全省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消除了绝对贫困。产业发展扶持的贫困户达92.4%,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5419元增至2020年的12877元、年均增幅11.43%,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14年的2654元增至2020年的12626元、年均增幅30%。 绿色生态优势不断彰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不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7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与农膜回收率分别为95.1%、86.49%,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五年负增长,与2016年相比减幅分别为3.85%与18.57%。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成为全国首个“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长江流域提前一年实现全面退捕禁捕。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99%的行政村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逐步提升,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4.09%。打造了248条美丽宜居示范带,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创新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5G+”长效管护平台。 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到户面积3691万亩,颁证率达97.31%。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50.3%。农村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基本消除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机遇来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塑造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对“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调整,我省提出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将进一步推进城乡区域经济循环,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为充分发挥全省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实现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市场空间。二是新一轮政策支持将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新支撑。随着“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将逐步转向支持乡村振兴,同时中央将会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支持力度,新时期“三农”投入将大幅增加,并带动更多社会工商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三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将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在全省农业农村发展中广泛深入应用,有利于推进农业、旅游业智慧化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加强生态保护、传统村落开发、乡村治理提供了新手段。同时,国家正式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低碳农业、循环农业也将加速壮大。 从挑战来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与产业链延伸不充分并存。我省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业产业标准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明显不足,耕地质量退化面积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同时农业品牌影响力不够广,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仍存在短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对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形成制约。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仍有短板。目前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滞后,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全省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村庄比率达3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相对偏低,同时农村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特别是土地、金融等要素在城乡单向流动趋势明显,亟待打通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通道。三是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难度加大。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大等因素影响,加之经营收益减少、就业难度加大等多方面制约,农民收入增幅回落且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存在扩大风险。 综合判断,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总体上将处于大有可为、但充满挑战的战略机遇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全省上下要站在“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扣“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的总要求,围绕“一强省、一基地、走前列”的工作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改革,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千方百计做优农业,精益求精做美农村,多措并举做富农民,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乡村系统理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省乡村振兴一盘棋,深入挖掘多功能的乡村美丽价值,注重协同性、增强关联性,整体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新发展阶段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双手互搏”的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开放度,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调动各方面力量优先投放农业农村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内生动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产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总产量稳定在430亿斤以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079万亩;生猪产能巩固提升,其他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稳步提升,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建设,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800元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比降低到2.22∶1。乡村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农村改革全面深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全面升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更加巩固,农业科学技术、设施装备、绿色发展、经营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全面进步,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乡村基本建成。农民全面发展,文化素养和就业技能显著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上新台阶,现代农民成为乡村振兴重要支撑力量。城乡全面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城乡基础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
第三章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生产、储备、流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第一节 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稳定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制定从上到下的粮食生产任务清单,层层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目标明确的粮食生产任务清单,落实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430亿斤以上。提高粮食生产考核绩效比重,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加强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用好稻谷补贴、产粮大县奖补等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扶持资金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规定开展全省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研究推进水稻等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试点。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现代粮食烘干、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 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优质稻米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和赣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推广粮食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大力发展优质大米、富硒功能大米、有机大米三大优势品种。加强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创新,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扩大优良品种种植面积,重点支持优质稻、特色稻、再生稻、功能稻等新品种示范推广。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玉米、大豆、小麦、薯类等旱粮作物。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和改进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检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原则,优化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六大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对已建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地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优先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与土壤肥力提升工程。探索建立耕地养护鼓励机制,促进耕地用养结合,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进退化耕地治理,严控工矿企业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农业外源性污染。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沼肥应用、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恢复和培育土壤微生物群落,构建养分健康循环通道,促进农业废弃物和环境有机物分解。 第三节 提高重要农产品供应水平 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油料、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深挖油菜扩面增产潜力,加快发展油茶产业。扩大蔬菜产业发展规模,提高蔬菜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蔬菜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我省成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的蔬菜供应基地。按照以柑橘为主,多种特色水果共同发展的“一主多特”水果产业格局,加快标准化水果基地建设,做强做优赣南脐橙、南丰蜜橘、马家柚、井冈蜜柚、新余蜜橘等柑橘优势区,提高猕猴桃、火龙果、葡萄、蓝莓等高效设施特色水果比重。加快发展道地药材,稳步扩大优势区中药材规模,大力推广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构建特色明显、质量可靠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群。以“江西茶·香天下”为主题,以生态、绿色、有机为方向,重点建设“四绿一红”(四绿:狗牯脑、婺源绿茶、庐山云雾、浮梁茶,一红:宁红茶)茶叶优势产区,统筹建设赣州市、宜春市、抚州市、萍乡市、鹰潭市等茶叶产区,推进生态茶园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生态、绿色、有机”茶叶,培育省、市龙头茶企,开创茶叶产业发展新格局。建立“赣菇”优势产区,推动我省食用菌产业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稳定棉花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蚕桑、芝麻等其他作物,丰富种植业品种结构。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按照稳产提质保供给、融合协调促转型、健康绿色可持续的思路,巩固提升生猪产业,加快发展牛羊和家禽产业,着力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和监管体系,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落细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现代化屠宰加工,“十四五”期间生猪年出栏稳定在3000万头以上。加快牛羊产业发展,实施牛羊大县建设战略,打造一批肉牛、肉羊养殖大县和标准化牛羊规模养殖基地,进一步提高牛羊肉在肉类总产中的比重。做大做强家禽产业,打造优质地方肉鸡、水禽、蛋禽优势产区,加快推进家禽屠宰加工业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泰和乌鸡、崇仁麻鸡、宁都黄鸡等地方鸡和特色水禽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蜂、兔、鹌鹑等特色畜禽养殖,加大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增加优质特色畜产品市场供应。 推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养殖业,科学发展生态渔业,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不断提升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稳住水产品“基本盘”。在稳定现有池塘养殖规模的基础上,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外荒滩、荒水、洼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推进池塘标准化建设,积极拓展工厂化、陆基等设施渔业,大力推行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充分挖掘低洼田、冷浆田、内涝田等宜渔稻田潜力,创新集成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按照亩产“百斤鱼(虾、蟹)、千斤粮、万元田”的要求,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坚持“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思路,科学评价大水面水域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有序恢复大水面生态渔业生产。 第四节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重点建设2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以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赣南丘陵盆地、赣西丘陵盆地为重点,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推动相关资金项目和支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水稻目标作物种植。加快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以产粮大县集中、基地条件良好的区域为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工产能,完善仓储流通设施,提升粮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重点建设700万亩(含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6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严格落实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油菜籽种植任务。加强赣北油菜高产区、京九铁路沿线油菜长廊、浙赣铁路沿线油菜长廊建设。在将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基础上,积极谋划相应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种植目标作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基本盘”作用。积极争取和引导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投入和财政支持政策,把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作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政策重点支持领域,推进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利用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0万亩。发掘特色资源优质,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增加小而精、特而优的特色产品供给。加强赣东、赣西北、赣南生态特色农业带建设,推动农林复合发展,建设林业、茶叶和果业产业基地,鼓励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强化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和林特产品,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第五节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早做好技术和物资准备。严防严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制定分区防控预案,推广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模式。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严格落实消毒灭源、监测排查、检疫监督、调运监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分区防控,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和非洲猪瘟防控能力。组织实施春秋两季集中防疫行动,统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基层防疫检疫设施,强化兽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生物灾害监测体系、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共建共享共用农业气象灾害大数据平台,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和影响研判能力。 增强重要农产品收储能力。落实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更加有效、合规的补贴措施,加快建立健全支持保护政策。健全粮食储备体系,优化地方储备粮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与宏观调控体系。继续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仓储设施资源,提升拓展仓储设施功能,打造绿色智能现代化粮食仓储设施,提高粮库智能化应用水平及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大力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调控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设施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完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强化粮食流通秩序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制度,促进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依托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冷链物流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应急收储制度,防止出现“卖难”和“买难”现象。 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加强农业国际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充分发挥江西绿色生态资源优势,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江西茶叶、赣南脐橙、南丰蜜橘、鄱阳湖水产、有机蔬菜、高山油茶等绿色生态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建设,把江西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示范的重要中心、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绿色有机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基地。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适时组织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美洲等国家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深耕非洲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稳妥推进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扩大江西农产品的国际份额。巩固完善江西海外农业投资联盟机制平台,努力培育一批更具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本土跨国公司,提升江西农业企业在全球竞争与合作中的整体地位。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农业贸易促进体系,构建农业贸易厅际联席会商机制,整合展会资源,加强农产品对外营销促销公共服务。
第四章 推进科技与机制创新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经营机制,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第一节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推广运用“揭榜挂帅”、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等方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生态循环农业、农业设施装备、农业信息化等领域取得突破。不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开展一批优势特色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加强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大农业科技领域引才育才力度,抢抓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引进和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农业战略科技人才、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农业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大力提升农业科技人员业务素质,多渠道提升本土农业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多层次吸引海外农业科技人才,完善政策和配套措施,做好引进人才的安置和融入工作。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攻关,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培育多元服务主体,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动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设公益性推广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平台。打造集试验、推广、培训于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知识更新计划和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 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到科技园区落户,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和资源整合,发展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积极争取和运用国家和省内优质资源,推进井冈山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升级建设。统筹推进生物农业、设施装备、农产品加工、智能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到2025年,新增10个左右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争创1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各地依靠现有各类园区,整合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资源,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为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乡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群体创新创业提供孵化服务,按照标准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农民众创空间和农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第二节 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完成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推动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水产种质资源库等,新改建一批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原生境保护区(点),提升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能力。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搭建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挖掘平台,创制高产优质、高效广适等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和有育种价值的新种质,推动农业种质资源登记交流共享、开发利用。 加强种业创新攻关。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强基补短扬优势,加快构建现代种业体系。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种业企业以及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开展种业联合攻关,加快培育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品种。稳定支持育种基础性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加强南繁科研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设种业产业园,扶持种业企业发展。在严格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 强化种业治理服务。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种业监管治理体制,加强种业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种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品种区试审定、品种审定撤销、引种备案和展示示范工作机制,建立种业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力度。 第三节 增强农业装备研发与应用能力 加快农机薄弱环节装备研发。加强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技术难题。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果茶园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聚焦我省丘陵山区特色,强化需求引领,推动丘陵山区通用动力机械装备及特色作物生产需要的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和生产推广。到2025年,全省建成2-3个具有规模优势、产业链相对完整的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加快农机新产品的专项鉴定和成套设施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推进省产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开展农机作业托管服务补贴,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大力推进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推进标准化果园、茶园建设,为实现开沟施肥、除草打药、节水灌溉、修剪采摘等生产环节机械化创造条件。围绕设施种植产业优势区域,积极推进设施布局标准化、建造宜机化、作业机械化、装备智能化、服务社会化,不断提升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推进畜禽养殖场(户)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健全水产养殖机械化标准体系,推进设施装备运用与绿色养殖方式发展相适应,促进水产养殖品种、工艺、设施与机械装备协同联动。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强化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建立若干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片和智慧农场示范基地。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 第四节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开展“空壳社”常态化清理、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强化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发挥农垦国有农业经济优势,开展示范农垦场创建,做大做强农垦企业,引领示范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到2025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设区市全覆盖,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超过1500家,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00个以上、省级示范农垦场20个以上。 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主体多元、功能互补、竞争充分、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优势和统一经营功能,直接服务或组织小农户接受各类社会化服务。鼓励专业服务户和农民合作社发挥贴近农户的优势,重点服务产中环节,引领农户对接市场。发挥供销、农垦、邮政等系统的资源优势,强化为农民服务功能。引导专业服务公司和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骨干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品牌。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组织体系,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强小农户科技装备应用,向小农户集成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为农户承贷承还等多种形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
第五章 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乡村资源禀赋,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以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路径,发展全产业链模式,拓展乡村多种功能,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一节 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布局 明确乡村产业发展路径。深入实施绿色食品产业链链长制,统筹推进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环节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完善、供应链稳定、价值链提升、创新链拓展。发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立足县域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发掘乡村功能价值,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提升服务水平,丰富乡村产业发展新业态。以培育“天然富硒农产品”为重点,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标准、高品质、高技术、强品牌”的特色富硒农业,统筹推进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力争五年内全省达到千亿产业目标。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围绕乡村产业发展重点方向、重点区域、重要企业,开展招大引强行动,引进一批优势企业和优质项目。 推进县镇村联动发展。强化县域统筹,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层级明显、功能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推进县域、镇域产业聚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域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下沉重心,在有条件镇区所在地建设加工园区和物流节点。促进村镇联动发展,实现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的商业中心,着力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第二节 促进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建设,做好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及认定工作,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企业发展格局,形成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引导优质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逐步发展成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鼓励支持有意愿挂牌上市农业龙头企业纳入全省“映山红行动”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强化农产品市场功能,加快企业挂牌上市步伐,催生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独角兽、瞪羚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壮大龙头企业规模。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 优化农产品加工布局。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深度开发、推进综合利用加工,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多次增值。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形成生产与加工、产品与市场、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的格局。 强化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延伸农产品精深加工范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型实用技术和先进加工技术;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加工装备研发,集成组装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广的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提高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水平。 稳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建立“赣鄱正品”品牌体系,包括建立“赣鄱正品”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发展体系、运营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打造“赣鄱正品”子品牌300个;持续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湘赣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进“湘赣红”品牌集群由“量”增转向“质”优发展,力争到2025年底将“湘赣红”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江西特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三节 推进产业园区化融合化发展 建设乡村产业园区。按照大基地、大加工、大流通发展模式,每县确定1-2个主导产业作为支持重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加快向产业园集中,吸引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加快向产业园集聚。依托资源优势,坚持特色发展,加快“一村一品”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建设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县为单位开展创建,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到2025年,建成1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培育壮大10个左右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促进农产品流通升级。强化农产品市场功能,推进优化升级,推动建立以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销地批发市场为纽带、社区农贸市场(菜市场)为终端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建立市场培育和稳定现代批发商的长效机制。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建设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交易中心。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产后加工和合理设置物流节点。主动对接全国知名农产品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营销龙头企业等,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对接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销直供、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农餐对接、农社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为农产品出村进城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到2025年,建设各类农产品市场60家以上。 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融合模式,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鼓励农业与加工流通、文化和旅游、科普教育、健康养生、信息技术、商贸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多类型业态与模式融合发展。 第四节 拓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功能 做强乡村休闲旅游业。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聚焦重点区域,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突出的乡村休闲旅游景点、业态和产品,建设一批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发展领先、示范作用突出的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一批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星级休闲、乡村民宿、研学康养基地等,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品牌;推介一批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精品景点,认定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展一系列有江西特色的乡土美食推介活动。结合江西红色、绿色、古色三大特色文化,加强对历史人文资源的挖掘整理,打造红色文化游、乡村绿色休闲游、传统民俗风情游、江河湖泊滨水游等一批乡村特色文化和旅游品牌。 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整合城乡多种生产要素,融合新兴业态和新的商业思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和城郊农业,大力发展业态类型丰富、经营方式灵活的乡村新型服务业,提升农村资源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农业、乡村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6大农业产业化服务发展,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展农资供应、农技推广、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体育健身、卫生保洁、文化演出、法律咨询、信息中介、典礼司仪等乡村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订制服务、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共享服务、绿色服务等新形态,探索“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的新模式。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运营覆盖娱乐、健康、教育、家政、体育等领域的在线服务平台,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为乡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推动实施“数商兴农”,重视发展“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覆盖面,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加强合作,延伸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网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依托农家店、益农信息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发展农村电商末端网点。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推广应用,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探索建立农产品分等分级制度的同时,加快培育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农产品、特色食品、民俗制品等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完善农村信息网络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五节 激发大众农村创新创业 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主体。培育返乡创业主体,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和市场信息的返乡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充满激情的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引领乡村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入乡创业主体,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构建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培育在乡创业主体,加大乡村能人培训力度和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培养一批“田教授”“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鼓励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 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依托现有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各类平台,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返乡入乡创业园。推选一批政策环境良好、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创业业态丰富的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引导地方建设一批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创新创业成长快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依托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和主体,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健全指导服务机制。开展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等活动,营造农村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建设农村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队,聚集培训资源,重点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遴选一批理论造诣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科研人才、政策专家、会计师、设计师、律师等,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技术要点等指导服务。建立带头人创业导师队伍,重点从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中遴选一批经历丰富、成效显著的创业成功人士,为创业人员提供经验分享等指导服务。建立指导服务平台,依托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和网络平台等,通过集中授课、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教学等方式,创立“平台+导师+学员”服务模式。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根据农村创业导师和创业人员实际,开展“一带一”“师带徒”“一带多”等精准服务。创新指导服务方式,提供灵活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
第六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整体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的农民新家园。 第一节 科学推进乡村规划 完善县镇村规划布局。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尽快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本着立足现有基础、适当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类的村庄尽快实现全覆盖,完善村庄用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支持地方政府结合鄱湖安澜百姓安居专项工程,将洪灾高风险区居民逐步外迁、妥善安置,实现人对洪灾高风险地区的合理避让。注重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注重村庄风貌引导管控和地域特色延续传承,不搞大拆大建,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红色名村和传统民居。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搞“一刀切”“运动式”,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强迫上楼。 第二节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改造升级村庄道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开展示范创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管,完善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农村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河道堰塘整治、水系连通、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消费收缴机制和财政补贴机制,健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长效保护机制。 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有序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向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充分利用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发展沼气。推广电能替代技术、特色用能建设、新型用电产品,支持农村绿色出行。 加快建设乡村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健全乡村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推广农村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服务网点“多站合一”场站运营模式。加强农村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创新农村寄递物流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高质量发展。 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明确房屋建设基础高程、房屋结构及紧急避洪设施等防洪减灾相关要求,健全农房选址、设计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以及建筑企业和乡村建设工匠管理等全流程的农房建设管理服务体系,严格控制在洪灾高风险区(如河湖管理范围内、低洼地等)新建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整体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对洪灾高风险区住房进行安全性能鉴定,质量较好的房屋按照避洪要求进行改造,质量较差的房屋进行迁建。在雷电易发区实施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无厕户、旱厕户改造和不达标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96%,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治理、全域覆盖,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广适宜的治理思路和技术模式,建立完善市场化建设与运维模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形成“企业专业运营+政府严格监管+群众广泛参与+城乡一体推进”的长效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推广符合农村实际,有价值、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高质量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成果有效推广。 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力争全省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实施“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有效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力争全省农村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实施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专项提升行动,完成30个左右的“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建设一批全域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提升行动,有效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长效管护第三方购买服务,积极推进市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力争全省95%的村庄纳入平台监管。实施“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全省创建30个左右的“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创评星级休闲乡村民宿1000家左右,提供村民就近就业岗位3万个左右,带动乡村创业就业30万人,年带动农副产品销售20亿元以上。
第四节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信息服务载体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物联网建设。推进农村新型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电视、电脑、手机“三屏同显”“三端共用”。推动移动接收终端具备应急广播功能,开展乡村“智慧应急”建设。加快实施信息惠农工程,着眼于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养老、社区等民生热点问题,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动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与服务综合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广农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面融合。实施好省级智慧农业PPP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提升数据应用水平。继续推进省级智慧农业“123+N”平台建设运维,拓展12316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汇集和共享。实施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建设工程,加快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渔政、种业、农机数字化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改造升级,积极引导机插、机耕、机播、机收、机烘、机防等农机装备北斗系统,联网上传,实现服务可追溯。规范网上土地流转服务,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加快农业生产基地数字化改造,实现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巡查巡检、风险等级、检测结果等信息上链,及时发布全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提示,推进追溯业务“指尖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实现追溯管理。 积极培育乡村数字经济。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以县域为单元,加强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数字服务、数字治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和休闲农业为重点,大力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休闲农业数字化融合,培育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新型产业,加快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江西省高等级乡村旅游点。加快“赣鄱正品”品牌主体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通过储运、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监管,打造全省一流品牌、一流农产品,实现“赣鄱正品”品牌“一网运营”。积极引导,推动新建改建的冷链物流设施实现数字化,并接入平台实行监护查询。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依托益农信息社等村级服务站点,开展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服务,加快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大线上促销力度,培育一批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推进乡村管理数字化。以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延续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的工作调度、分析监测等重要作用,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建设江西省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数据化支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惠民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深化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设集党务村务、监督管理、便民服务等一体的智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宅基地改革和规范化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县先行先试,建立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控的动态管理系统。强化农业重度污染地块的管控,推进土壤改良、生产种植的信息化网上监控。开展农民培训数字化管理,实现培训内容网上调研、机构确定网络公开、培训资源网络共享、跟踪服务网上对接。深入开展十年禁渔行动,推进联合执法监控平台建设,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加强乡村教育、医疗、文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农村网络治理,规范管理农村上网场所,保护农村青少年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夯实农村网络设施、网络安全工作基础,保障乡村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五节 推进县乡村服务一体化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到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积极稳妥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培养“一专多能”农村小学教师。把耕读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涉农高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探索结余留用,合理超支负担。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妇幼、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设全科特岗医生队伍,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保障合理收入和养老待遇。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建立分类分层的救助体系。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发展,健全农村留守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鼓励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努力延伸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集党务、村务、政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坚持把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与当地自然条件、民俗文化等相结合,鼓励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祠堂、农家书屋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村级整体服务功能。积极拓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开展便民服务、文体活动、农业服务、医疗服务、商贸物流、党建服务等公共社会服务。推动“互联网+”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等村级事务网上运行。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完善农村殡葬服务,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
第七章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 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推动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方案(2021-2025年)》精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江西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优势,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的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聚焦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和建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机制,推动绿色有机特色产业全面发展、产品质量全面提高、生产环境全面改善、产品品牌全面提升、质量监管全面加强,计划5年内将江西建设成为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成为生产规范、质量过硬、品牌知名、消费推崇的代名词,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提供“江西样板”。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实施稻米、蔬菜、果业、畜牧等农业产业发展标准提升工程,构建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标准实施,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推进绿色有机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主要绿色有机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方面有标可依,立足我省生态优势,打造“江西绿色生态”品牌,推进绿色生态农业产业链。探索建立“江西绿色生态”团体标准制定、发布、评价机制,在农业领域创制、推广、评选一批江西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到2025年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认证数达6000个。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强化基层检验检测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检测设备更新迭代。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农产品追溯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基本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提升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基地。到2025年,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200个,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300万亩,打造产地清洁、生产规范、质量过硬、品牌知名、消费者推崇的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重要基地。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探索不同生态类型、不同主导品种的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在丰城、万载、泰和3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县(市),集中连片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探索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政策、数字等体系。强化绿色导向的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突破一批高效节水、减肥减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生产。到2025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 推动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种植业减排固碳。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实施畜牧业减排降碳。推进品种改良,推广新型绿色环保饲料和精准饲喂技术。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综合利用水平。开展渔业减排增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池塘甲烷排放。提升农田土壤碳汇,推动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人工种草等措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增加温室气体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形成一批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加快农业农村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业生产用能等,建立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监测指标、关键参数、核算方法。 第二节 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 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以鄱阳湖周边地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不断提高农药利用率。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 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坚持种养结合,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和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建设试点等项目,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推进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还田,加快培育一批万吨以上规模化市场主体或高附加值的利用企业。加快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鼓励和引导使用生物可降解农膜,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减少“白色污染”,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大于80%、力争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耕地分类管理为主线,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抓实关键环节,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强化严格管控区耕地管理,因地制宜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有效的科学手段。继续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对重度污染耕地实行严格管控,引导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种植棉麻作物等非食用农产品或退耕还林还草。 第三节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量水而行、以水定产的农业用水制度。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启动实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开展动植物种质资源普查,建设以江西本土物种为基础、以同纬度物种为补充的生物资源保护基地。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行动,在赣南山地源头区、赣中丘陵区、赣北平原滨湖区等特色生态单元,探索打造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善提升林长制,健全林业生态补偿,落实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开展乡村森林公园、小微湿地保护建设。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落实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保障政策,统筹推进“五河”干流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加强禁捕水域市县渔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实施中华鲟、江豚拯救计划,推进全省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在瑞昌、湖口、彭泽等长江流域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氮磷流失。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对水土流失严重区及赣南地区崩岗开展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以南岭山脉与武夷山脉南段交汇地区等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多措多举,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 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乡村治理新模式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突出组织引领、社会服务和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农村基层党建融入农业农村重大任务,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大力发展党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创新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方式,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深化村级民主决策实践和议事协商实践,加强村级议事协商点建设。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发挥村民监督作用,杜绝农村“微腐败”。加强农村道德评议会、红白喜事理事会、村民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示范村镇创建,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形式,推广选树成熟模式和先进典型。 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强种子、动物防疫、资源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补充、配套的地方涉农规章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巩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履职基础能力建设、现场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人才智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涉农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农村、走近农民、走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健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互联网(赣服通)+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优质化水平。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 第二节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农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法制宣传骨干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解决机制。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畅通农业农村行政调解渠道,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代理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强化乡村领域综合执法。扩大农村地区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雷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灾害防御、应急处置。 第三节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整合具有涉农专业的高校、高职、中专等教育资源,推动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采取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培训体系的运转。做大做强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农业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农村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激励院校、推广机构、培训机构、涉农企业和农民积极参与,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全面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作为重点内容对农民进行培训,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加大农民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建设一批示范性培训基地。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完善“引进来+留得住”人才培养机制,让人才队伍成为乡村振兴不竭的动力源泉。加快乡村本土人才队伍孵化,挖掘乡村人才资源,培育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种养业发展带头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优化乡村创业环境,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鼓励引导党政干部、工商人士、高级知识分子、离退休人员、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第四节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建设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信用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江西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发展乡村优秀文化。深入挖掘、集成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统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文艺精品,策划出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优秀作品,扶持一批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艺术项目,培育一批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农村文化“一乡一品”。传承和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三下乡”“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行动等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农村,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鼓励社会资源加大乡村文化产业投入,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 持续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大力弘扬农村优良传统礼俗,对传统礼俗文化分类引导、合理保留,赋予传统礼俗新的时代内涵。实施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行动,将道德规范融入村规民约,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合理配置乡镇殡仪服务站,提升改造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 第五节 健全农民增收富裕长效机制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多渠道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各环节增值收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利益联结模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小农户在家庭种养基础上,通过发展特色手工和乡村旅游等,实现家庭生产多业经营、综合创收。探索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发挥转移性收入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精准扶持,倡导勤劳致富,增加农村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第九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走访发现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坚持因人因户精准施策,综合实施医疗、教育、养老、低保等各项保障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激发其内生动力,引导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易致贫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教育帮扶资助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防范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后评估系统。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后续帮扶措施,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强化后续产业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积极促进安置区产业发展,盘活迁出地农业农村资源。优化安置社区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社区党组织牵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组织体系,完善资金支持、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一揽子政策,推进宅基地复垦和土地增减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等工作,加强社区治理信息反馈与沟通,提升安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安置社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重点范围,基础设施投入优先保障安置社区。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咨询、邻里互助服务,加强社区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打造社区文化室、图书馆、健身馆等文体设施,鼓励社区高效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及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文化氛围。挖掘乡贤等草根精英在后续帮扶过程中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发动搬迁群众参与热情,培育社区公共精神。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完善迁出区与安置区政府对搬迁群众的帮扶联系机制,建立关心关爱机制,定期回访搬迁脱贫人口和同步搬迁的其他困难群众,及时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推动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引导各地依托当地资源禀赋,突出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发展空间大、市场前景广、带贫效果佳、适合本地发展等标准精准选择主导产业,注重质量优先,通过扶持建设产业基地,做大做优主导产业。打造提升带动主体,稳定带动主体培育数量,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等主体的建设管理,发挥对脱贫人口的带动增收作用,实现利益联结机制稳定。优化保障产业扶持资金,保证财政扶持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优化调整信贷资金投入,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强化风险防范,支持脱贫人口通过生产稳定增收。持续强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确保发电效率稳定,规范电站发电收益分配,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和实施奖励补助,稳定支持带农增收作用。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强化稳岗拓岗。通过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乡村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等业态带动就业;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切实稳定外出就业;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务工;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性岗位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强化就业服务。建立送岗下乡、现场招聘、线上线下信息发布、点对点输送对接等服务体系,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务工、转岗信息畅通,重点保障失业人员及时就业。强化就业信息监测。完善就业监测系统,加强就业信息常态化管理,定期监测就业务工信息,及时更新维护信息;重点做好易返贫致贫人口就业失业情况的监测,完善动态管理台账,健全定期跟踪调度制度,及时落实帮扶责任。加强就业培训服务。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创业等培训,切实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就业稳岗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和返乡人员就业,鼓励其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加强脱贫地区交通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对外交通通行能力。推进县道提升和通村公路建设。推进脱贫地区水、电、物流、通信网络建设。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支持脱贫地区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质量。进一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水平,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在脱贫村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推动脱贫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巩固健全脱贫地区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治理机制。 第三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及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能力,提高劳动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现有保障体系为基础,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提高救助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脱贫县中选择乡村振兴重点县,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基础薄弱的村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乡村振兴重点县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平台和纽带,强化支撑体系,加大政策倾斜,聚焦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在资金、人员、机制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在产业发展、就业升级、环境优化、消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保证相关政策供给,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
第十章 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 深化农村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加强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流转监管服务,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承包经营管理应用平台,持续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地押云贷”金融试点。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积极稳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落实“一户一宅、户有所居”要求,严禁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禁城镇户籍居民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乡镇政府日常监管职责,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总结推广余江宅改经验,提升宅基地规范管理水平,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类规范逐步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注重稳步有序,不图快,只图稳,既要解决问题,还不造成社会影响。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转让、继承等具体办法,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的具体办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权贷”试点,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 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主体和权能。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划用途直接入市。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 第二节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优化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完善扶持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优化农业补贴体系结构,将绿色生产与补贴挂钩,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在农业科研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防治、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加大补贴支持力度。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机制。建立农业农村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现代目标相适应。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的重大工程项目倾斜。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等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鼓励县级政府通过引入社会资金等形式加大投资力度。 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投入。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实大型银行“三农事业部”,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发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抵质押融资。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生态产品价值等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支持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引导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境内外交易场所上市融资。支持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深化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有效运用期货及其衍生品工具,扩大“保险+期货”应用试点,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管理。 第三节 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 创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乡村招才引智制度,创新城市人才服务乡村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受相关权益,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址恢复林地用途的畜禽养殖场异地重建时,依法依规优先使用林地定额。根据乡村休闲观光、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工厂化育秧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点状供地”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机制。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 推动城市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展,开展现代农业、乡村产业、生态治理、基础实施和公务服务建设。定期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引导城市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投资重点,拓展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大中型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中心,优化县域网点设置。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 推进城乡融合试点。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重点,持续推进鹰潭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萍乡市、新余市等6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第四节 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综合平台。深入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加强农垦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十一章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调动各方面资源要素,凝聚全社会力量,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管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区县负责、乡镇落实、村组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层面负责市级工作部署、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县级层面履行主体责任,乡镇层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村级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级部门间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定期召开规划建设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第二节 动员社会参与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意见,让农民全面全程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规划实施涉及的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建立规划实施专家决策咨询制度,针对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智库重点开展应用类、对策型研究。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省外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 第三节 强化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实际,推动适时出台支持规划实施的相关配套地方性政府规章,落实重要规章制度。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规范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和支撑功能。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完善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规划与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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