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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国务院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
更新时间:2016-01-18 16:16:1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 国务院今天正式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
电话:19979036675
传真:079183722862
邮编:330038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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