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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12321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网民权益

3月21日——12321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网民权益

更新时间:2016-03-21 13:13:29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在上网行为中各类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在不断增加,网民权益保护概念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大体来说,网民权益,是从个人作为信息主体的角度出发,天然具有的相关权益。在信息社会逐步发达的条件下,主要和“信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称之为公民信息权益。大体来说,网民权益指的是网民因使用互联网产品、服务及相关设备而应该享有的权益。

    网民权益受损现状

    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作为公众举报机构,过去的一年中(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共收到网民举报203.16万件次,其中不良APP举报58.24万件次,垃圾短信24.21万件次,诈骗电话22.34万件次,骚扰电话42.13万件次,垃圾邮件13.35万件次,不良网站举报36.81万件次,其他举报6.08万件次。

    网民权益受损的几种类型

    通过对网民举报信息的梳理分类,网民权益遭受侵害较为严重的情形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安宁权。即,网民拥有不被骚扰的权利。骚扰电话、垃圾电子邮件、垃圾短信等,是骚扰的主要来源。这些“不请自来”而又不能拒绝的信息侵犯了网民的“安宁权”,对网民形成了严重的骚扰,侵害了网民的合法权益。

    (二)接收真实信息的权利。互联网的高技术性为骗子利用虚假信息欺诈网民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伪基站信息(修改短信息号码),改号软件拨打的电话、假冒他人或者相关机构,比如公安、法院、银行社保局等进行诈骗、各类网络钓鱼、中奖诈骗、盗取社交网站账号冒充好友诈骗等各类网络诈骗横行,皆侵害了网民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

    (三)知情权与选择权。网民应该对自己上网设备的软件有选择权,未经网民的允许,不得预装、静默安装不必要的软件;软件的安装与卸载权利,应该掌握在设备持有人手中。

    (四)个人信息保护。网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得违规采集、使用、贩卖、传播网民的个人信息。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网络黑客大量盗取、网站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android 系统上不良APP泛滥是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日益严重的几个因素。个人信息泄露具有两个特性:一个是危害无法预估,轻则遭遇骚扰电话、垃圾短信、垃圾邮件的骚扰,重则遭遇诈骗及其他严重后果。二是泄露的过程不可逆,泄露之后就几乎不可挽回。个人信息的存储和流通成本低,为以后的不法活动提供了条件,成了“不定时炸弹”,随时可以引爆。

    网民权益保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信息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每天的食物、水和空气一样重要。但是垃圾信息、不实信息、信息泄露就如同空气中的雾霾、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侵害着我们。保护网民免遭垃圾信息、不实信息对我们权益的损害,需要包括你我普通网民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为了展示互联网企业在网民权益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果,加强对网民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推广与宣传,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2016保护网民权益创新&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相关案例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将收录进《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今年的6月,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将举办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论坛,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共商网民权益保护大计,共同开创网民权益保护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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