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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者评职称不再“唯论文作的亮点之一。 不拿一把尺子量所有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增设科学传播专业是落实这一精神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科协人事部部长张宏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张宏介绍,作为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的产物,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的新政策,直接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破除“唯论文”的做法,解决人才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 “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不同,科学传播工作的跨界性很强,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方面面的专业和知识。它并不强调在某个专业多么‘专’,而更加注重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能力、业绩和水平。”张宏说,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注重体现分类评价,即干什么就评什么。 怎么评? “我们把科学传播工作者分为三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进行分类评价。”北京市科协人事部副部长周娟介绍:第一类是从事科学传播研究的工作者,主要从事科学传播规律研究;第二类是从事科学传播内容制作的工作者,如创作科普书籍、科普剧、科普专栏等等;第三类是科普活动、科普资源平台的策划者、运营者,科普教育工作者等等。 周娟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打破“唯论文”桎梏,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推出了代表作清单制度,允许科学传播工作者,干什么、什么干得好,就拿什么参评。 “比如,科学教育一线的科普工作者,代表作可能不仅仅是论文,而可以拿教学教案参评;从事科学传播研究的科普工作者,将按照学术研究的标准去评价;进行科普内容创作的科普工作者,更加看重其科普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周娟说。 增强软实力的硬措施 除了不“唯论文”,对科学传播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北京市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还有更多创新做法。 在评价范围上,一方面,这次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首次在图书资料职称系列下新增科学传播专业,只要主岗、主责、主业是做科普的工作者,都可以参评;另一方面,评价范围还“大跨界”,不仅涵盖从事自然科学传播的科普工作者,也涵盖从事人文社会科学传播的科普工作者。 科技日报记者从北京市科协了解到,网上申报阶段结束后,8月28日到30日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预计10底到11月初组织评审,年前将评出首批正高级、副高级科学传播人才。 “《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过去‘唯论文’的做法,而是依据科普工作者的能力、业绩、贡献评职称,这有利于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地评价科普工作者的学术、业务、工作水平,是非常科学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卡林加奖”获得者、北京市政府科普工作顾问李象益教授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他对这项政策中不“唯论文”的评价方法、广泛的评价范围以及坚持诚信原则的做法印象深刻。 李象益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科普工作者对职称评定工作呼吁多年,需求十分强烈。新政策解决了科普工作者多年来一直在呼吁,长期希望得到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科学传播人才职称评审政策,为科学传播行业树立了标杆,制定了规范,有助于从根本上稳定科普人才队伍、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素质、增强科普人才队伍创新活力,必将对繁荣和推进北京市科学传播事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也将对全国加强科普队伍建设,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李象益总结说,这项新政策可谓提升创新软实力的硬措施。 责任编辑:张斯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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